赣会协[2005]109号
各设区市财政局:
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<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会协字[1995]第105号文件)及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赣财会协字[1995]第41号文件)规定,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魏育梅等58名同志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魏育梅等58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条件,同意魏育梅等58名同志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。具体名单如下:
南昌市(23人)
魏育梅 施春华 唐 莎 龚 荔 曾 丽 詹 剑
严向桥 胡文芳 江 洄 王书文 罗 静 夏 芸
冷雪静 胡 斌 曾晓莉 熊 莉 李 琛 江 洁
曾 娟 邓剑华 张 婷 喻 昕 彭 敏
九江市(6人)
吴 涛 洪征涛 何小明 项沛东 欧阳竞雄 刘婷婷
上饶市(2人)
叶灵发 宗桂兰
宜春市(6人)
胡兴起 谌洪海 徐海红 兰建光 邹 华 张晓梅
抚州市(7人)
罗 娟 廖福辉 邹国杰 曾辉平 胡云平 江国昌
曾新才
吉安市(9人)
王初生 龙乃斌 李彪翼 肖 峰 宋勇生 周萍香
罗水香 欧阳永强 王华伟
赣州市(5人)
曾军明 王齐华 罗才权 李伟忠 郭 卉
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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